第264章(1 / 2)
第264章
即使昨晚睡得比较晚,李追远还是在特定的清晨时刻醒来。
叫醒他的不仅仅是生物钟,还有对新一天的期待。
睁开眼,侧过头,那道身影已经手持画笔站在桌前。
月白色的短衫,雾青色的三裙,竹节纹白玉发簪,一人成一景,烟雨空蒙。
阿璃侧过身,二人目光交汇。
李追远下了床,走到画桌前,
那幅画卷上,俩孩子嬉戏玩耍的地方,被阿璃画上了一圈鲜花草地。
昨晚李追远是故意把这幅画摊开放在这里的,谭文彬肩上带着的俩孩子,阿璃一直都能看得见,自然也就能认识。
不过,单纯给他们画山水背景明显有些过于单调。
李追远用手指看旁边大量空白处,建议道: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可以画上私塾,再画几个手持戒尺站在私塾门口的老鸿儒。」
阿璃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李追远继续道:「可以再画几个洋人传教士,用来教英语。」
画卷中原本神情喜悦的俩孩子,嘴角一下子了下去。
李追远出去洗漱时,正好碰见太爷拿着扫帚在扫灰。
李三江昨儿个睡得很早,今儿个起得也就格外早,他扫的是昨晚李追远用黄纸灰铺出的路。
「也不晓得是哪里吹过来的灰,怎麽还有点发粘?」
「太爷,我帮你泼点水。」
「哗啦」一声,水冲之下,这些灰烬迅速消融。
李三江拄着扫帚,看向下方坝子,柳玉梅此刻正坐在那里喝着茶。
看来,这市偿的老太太,身体是变好了。
李三江前些天还真有些担心她,毕竟人的年纪一大,指不定哪天就因为什麽毛病给直接送走。
洗漱完后,今早没有下棋,因阿璃还在忙着画「补习班」。
李追远也终于能腾出手来,翻开《走江行为规范》进行归纳整理。
晨风带着沁人的凉意,透过纱窗吹拂进来,带来略带俏皮的活力。
李追远写完了,揉了揉手腕,再起身来到阿璃身边,几座私垫和一座小教堂已经就绪,这是近景。
远景还有大量可规划空间,容得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谭文彬对待这俩孩子是包含浓浓父爱的,包括在对他们进行「死后教育」时。
可换到李追远这里,世界就变得残酷许多,主要是李追远本人脑子里,「学习」与「负担」丶「劳累」这些,压根就扯不上关系。
「吃早饭啦!」
下楼,吃早饭。
润生已准备就绪,别人都是一碗阳春面,撒上葱花,精巧点缀,润生这儿是一大盆,
失去婉约的同时尽显豪迈。
李三江异道:「,友侯呢。」
润生:「李大爷,阿友去接壮壮了。」
李三江:「壮壮啥时候回来?」
润生:「不晓得,周云云也回南通了。」
「那就不催他了。」李三江吃了口面,又疑惑道,「周云云回南通了,关友侯什麽事,他跑去干嘛?」
嘬了一口筷子,李三江很严肃地说道:
「你们啊,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有些事,是万万不能做的。」
「阿嚏!」
林书友打了一记响亮的喷嚏。
二人坐在史家桥的护栏上,这座桥就在公路上,从市区到石港,就只能走这条路,车开过去必然能看见他们。
谭文彬给林书友递上一张纸,问道:「你的身体素质,还能感冒?」
林书友也觉得奇怪,说道:「我也不晓得。」
谭文彬跳下栏杆,站在林书友面前,伸手给他整理起衣领子。
「来,打起精神,小伙子皮囊很不错,给自己来点阳光和自信。」
书友是俊俏的。
要是忽略掉带着些许口音的普通话,林书友几乎就是现在流行的黄色封面爱情小说里的男主。
以前上大课时,经常有别班女同学主动来与阿友搭汕。
此时,面对彬哥的鼓励,阿友只能强行露出笑容。
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
林书友竖瞳一闪,说道:「周云云。」
轿车在前面调头转弯,又开了回来,靠桥边停了车。
最先下车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云云,她一下来,就直接扑在了谭文彬怀里,眼泪不自觉地往下流淌。
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在见到谭文彬时,终于可以彻底抛去。
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骼膊,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她要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并不是自己的梦。
谭文彬一只手楼着她肩膀,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嗅着她身上的香气。
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
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才会意识到,伴侣能做到这一点,到底有多难,又有多可贵。
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还有人,压根就不敢去试探。
对谭文彬来说,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会因为他的「死亡」而魂不守舍的女孩。
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她为什麽会这麽锺意自己。
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身上带着金属挂坠,头发束起,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
这形象,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
林书友看着她,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
不是说,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麽?
这—哪里像了?
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但这种气质,并不是他所喜欢的,毕竟阿友骨子里,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
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甚至愿意表示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
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
确实挺帅气的,往那儿一站,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
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
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大体也应该差不多,可生活交友中,
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
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夥伴。
谭文彬:「云云,介绍一下?」
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红着眼眶笑道:「给你们介绍一下,琳琳,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
谭文彬纠正道:「未婚夫,已经见过家长的。」
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继续介绍道:「这是林书友,彬彬的好朋友,老家福建的。」
谭文彬:「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
周云云:「陈琳,大我一届的学姐,老家温州的。」
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
谁知道陈琳直接从口袋里掏出烟,给林书友拔了一根。
林书友低头,看着掌心里的烟。
陈琳又丢了一根给谭文彬,然后自顾自地拿出一款精美的火机,「咔」一声点燃抽一口吐出烟圈,一气呵成。
林书友默默将烟叼在嘴里。
沉默的不仅是阿友,还有童子。
先前坐桥上等待时,童子还在不停地给自己战童做思想工作。
等见到真人后,童子也闭嘴了。
陈琳将火机再次点燃,凑到林书友嘴边,帮他点燃。
「你不抽菸的吧?」
林书友点点头:「以前抽,后来彬哥叫我戒了。」
谭文彬拿出火机给自己点了,笑着道:「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抽什麽烟啊。」
陈琳指了指谭文彬的头发,耸了耸肩:「这头发染得,很潮。」
周云云这才发现谭文彬的头发是白色的,先前只顾着查看谭文彬是不是真实活着的,
细节方面还真没留意。
「彬彬,你的头发——」」
谭文彬:「实习时导师说我看起来太嫩,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我就把头发染成了白色,你瞅瞅,看起来是不是稳重多了?」
周云云:「不好看,显得老了。」
谭文彬:「那就说明有效果了,放心,过阵子它就会变黑了,我图便宜,用的廉价劣质的染发剂。
走,我们先去镇上吃早饭,石南这里店少,咱去石港吃去。
陈同学,要不我来开车?」
陈琳点点头,直接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去。
谭文彬把烟丢地上踩了踩,坐上驾驶位,林书友打开副驾驶车门,刚想坐进去就看见周云云走了过来,就有些尴尬地把手放在车门下沿,防止她碰头。
周云云:「阿友,你也太客气了。」
林书友笑了笑,然后也坐到后排,上车前把烟掐了。
可坐进去后,发现陈琳还在继续吞云吐雾,车子里也有老烟味残留,显然,她并不爱惜自己的车。
车子发动,陈琳开口问道:「谭同学,你是怎麽做到让我们云云对你这麽死心塌地的,要不是我开车,她应该会赶今早第一班客车回来。」
谭文彬一边调头一边说道:「高中时的班长大人,喜欢上班上坐老师讲桌旁的混混男同学,这多经典啊,是吧?」
周云云红着脸坐在副驾驶位上,不说话。
陈琳:「我说云云那是年纪小,没见过世面不懂事时容易被骗,云云反驳我说不是的,她说,你能豁出命来对她好。」
周云云提醒道:「琳琳———」
谭文彬抿了抿嘴唇,没在这个问题上发散,只是淡淡道:「应该的。」
当初石桌赵那个女的,因为嫉妒对周云云下咒,自己跟着小远哥杀去石桌赵,那个下咒害人的女生,被谭文彬用黄河铲分户了。
这些事,周云云是不知道的,但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恍惚察觉到,那几日谭文彬为自已去做了什麽。
在石港镇上找了家老字号面馆,面积不大,且已过了早高峰饭点,里头的客人并不多谭文彬:「来尝尝,我以前走读上学时经常来这一家。」
「彬彬啊,哎哟,真是你啊彬彬,好久不见你了哦!
「嗯,赵阿姨,是我。」
「这是.」赵阿姨指着周云云问道。
「我孩儿他娘。」
「啊,这麽快?」
「那是,都生俩了。」
「臭小子,还是那麽爱贫嘴,胡咧咧没个正形。」
谭文彬打了个哈哈,点了面条馄饨以及一些包子油条。
里头的环境有些油腻,尤其是靠里面的位置,墙壁上有些发黑。
林书友刚打算开口对陈琳说她坐外面自己坐里面。
结果陈琳先开口道:「我坐里面你坐外面。」
说完,她就先坐了下来。
可以看出来,她的家庭条件很好,但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强。
谭文彬:「抱歉哈,咱们这儿毕竟是小地方,条件简陋。」
陈琳:「这里是你和云云生活上学的地方,有你们的故事,出来玩,不就是寻这些的麽?」
林书友:「再美丽的景色要是没有故事,就会容易腻。」
陈琳看向林书友,夹起一个小笼包,道:「来,敬你一个包子。」
林书友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包子吃起来,其实这话是当初他们去省内其它地方时,小远哥说的。
因为JS省内很多景点,没什麽名山大川丶壮丽景色,就靠吃前人的诗歌宣传红利,然后游客们络绎不绝地过来脑补。
谭文彬:「吃完饭,带你去市区逛逛,爬爬狼山?」
别的不敢说,论省内旅游资源,南通说自己是倒数第二,就没其它市敢争这个倒数第E
陈琳摇摇头:「没必要这麽麻烦了,我查过狼山海拔,跑上去不见得能出汗。」
谭文彬:「这叫轻松爬山,太高了也不好,累人。」
陈琳:「你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哪怕回家,给我安排个房间休息就行,哦,隔音得好。」
周云云:「琳琳,来,吃火饺。」
陈琳咬了一口火饺,看着周云云的神情,疑惑道:「你们,还没那个?」
「咳咳」谭文彬被豆浆呛到了,少见有问得这般直白的,还是女生。
周云云羞红了脸,低下头。
以往相处时,二人很是自然,可不知为什麽,来到这里后,琳琳像变了个人一样。
林书友:「成年人,得懂得负责。」
陈琳笑了一声:「你情我愿双方都快乐的事,搞得谁亏欠谁的,什麽老派思想。」
林书友欲言又止,他是知道彬哥是担心自己死在江上,出于对周云云的负责,才没有那样。
谭文彬双目一凝,蛇瞳稍纵即逝,问道:「那你交往过几个对象?」
陈琳耸了耸肩:「多了去了,数不清,也就最近才空闲下来,有云云陪我,我不寂寞了。」
谭文彬抑制住笑意,低头吃着馄饨,他刚刚看了,对方身上带处子气息,所以这和宿舍里没经验的男生喜欢吹嘘自己感情史没什麽区别。
谭文彬先吃完,去结帐,林书友吃得也快,跟着一起出来。
「彬哥—」
「没事儿,别有负担,反正彼此都没看对眼。」
接下来,谭文彬开车,载着大家去了周云云家。
既然都回来了,那肯定得看望一下父母,就算周云云不用探望,他谭文彬也得回来维系一下好感度。
准丈人和准丈母娘都在纺织厂里上班,周云云的奶奶见孙女和准孙女婿来了,高兴地马上把老头子端去厂里喊他们回来。
然后,就开始张罗起了饭食。
村里有晚上才去镇上开卖的屠户,奶奶去割了肉,鸡直接在窝里抓,鱼在自家后头的鱼塘里打。
一顿午饭,吃得很是热闹,饭后,陈琳开始了午睡,夜里赶路确实是困了。
谭文彬则牵着周云云的手,在村里散步。
走累了后,二人就坐在小河旁说起了话。
谭文彬讲起了自己到处跑工程的见闻趣事,讲着讲着,周云云就躺在他怀里,就着午后温暖的阳光,睡着了。
轻轻拨去她脸颊上的发丝,谭文彬嘴角挂起微笑。
这一刻,他也矫情地希望时间可以永远静止。
林书友实在是没事可做,他又不能上去陪人家一起午睡,也没办法跟着彬哥去散步,
最后,他乾脆扛起锄头,跟着周云云的爷爷下地干起了活儿。
这让周云云爷爷犯起了难,瞧得出来,小伙子有一把子使不完的力气,可问题是,他帮自己家干活儿,名不正言不顺啊。
陈琳睡到了黄昏,林书友也就干到了黄昏。
直把老两口弄得很不好意思。
陈琳走出房间,来到二楼阳台,这里正好可以看见在田里忙活的林书友。
她无法理解,林书友在那里做什麽,但这一幕看起来,还挺有趣。
陈琳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顶针,银质,上刻七条盘曲的蟒蛟,指尖轻轻一拨,一根细针自环上立起。
陈琳将指尖奏过去,轻轻一刺,随即整个人一阵颤栗,眼眸里浮现出一抹白色。
眺望四周后,指尖挪开,细针收回,顶针则放入口袋。
「这南通——怎麽这麽干净?」
下方田里。
正在干农活的林书友身体一僵,随即回头看去。
后方就是周云云家的二层民房,二楼阳台上,站着陈琳的身影。
童子的声音自心底传出:「这是阴阳家,这女娃子是阴阳家。」
林书友:「为什麽我和彬哥先前完全察觉不出来?」
童子:「这是阴阳家下面的一个分支,取阴走阳,以阴做事以阳避世,自我切割因果在她没有显露出阴的一面时,光看阳面,只能看出是一个正常的普通人,不会有破绽。」
林书友:「好的还是坏的?」
童子:「你当是在看电视剧麽,还分好人坏人?」
林书友:「我是怕周云云有危险。」
童子:「应该没什麽危险,谭文彬的走江功德能让他父亲受益,那肯定也会有一部分落在周云云身上,周云云能遇到她与她待在一起,她能为周云云遮挡掉一些麻烦。
再说了,周云云本身只是个普通人,没谁会特意针对她。
而且,她既然选择以阳面来与周云云相处,她其实更害怕沾惹到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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