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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皆不必为饭食忧愁,招摇国的神人身上,都有一股养尊处优的悠闲气质。他们修建起精宅美舍,立在大街小巷高谈阔论,随意出入繁华的商街食肆——这种懒洋洋的享乐氛围,是巫曦在长留也不曾见过的。
“哇……”巫曦站在热闹的街道上,眼睛睁得圆圆的,来回张望那些斑斓夺目的商铺小摊,时不时还有华丽的车队仪仗经过。他正惊叹间,六头奇异的驮兽齐步小跑,玉勒金鞍,遍体软翠,拉着身后煌煌奢华的轿撵,带起一阵香风,叮叮当当、趾高气昂地从大路中央碾过去了。
“真是了不起,这么有钱啊……”
孔宴秋站在一旁,嘴角抽搐。
都是什么破玩意儿,这叫有钱?
“有钱?”他难以置信地问,“你要是喜欢,改明儿我从业摩宫拉一百辆这样的车驾给你,辆辆不重样。他这个就叫有钱了?”
巫曦没好气地瞪他:“以前在长留,我还用不上这样的仪仗呢,他们的待遇可比我这个王子好多啦。”
说着,他起了兴致,拉起孔宴秋的手:“走,我肚子饿了,我们去吃祝米饭去!”
拉着孔雀的手,巫曦在招摇国的街上快活地蹦蹦跳跳,他一脸灿烂阳光的笑容,身后又拽着一个姿容俊丽,顶着抹布都能光彩照人横扫一条街的青年,自然吸引了不少行客的眼光。长街的车驾往来如云,车帘却频频掀起,就为了看这一大一小的两个人。
“那儿有座好高的酒楼啊!”巫曦放眼一望,兴致勃勃地指着远处一座金碧辉煌的高楼,他举起鼻子一嗅,便知道那里是时鲜肴馔的所在,享用美食的好去处,“我们到那里吃饭,好不好?”
他说的话哪里有不好的,孔宴秋便随他拉着,带到哪是哪。
他们一路穿过喧闹的商街,巫曦一路走,一路看,一路买。走过冰饮店,他提着两碗冰雪冷元子,雪泡梅花酒;走过糖店,他拎着两盒石蜜糖,千层银丝卷;走过面人摊,摊主捏两个活灵活现,一高一矮的小面人;走过大货摊,他抱下最大的玻璃花灯,最漂亮的染色拨浪鼓;走过小银楼,他便给孔宴秋挂了一身琳琅作响,碧翠剔透的祝余花首饰,自己也笑哈哈,噼里啪啦地挂了一身……
他在前头笑,孔宴秋在后头给他无怨无悔地花钱。小摊小铺用不到灵石结账,他都是两指捻着,将金子揉成大小随意的金珠,掷给后头的店主。
巫曦买了一路,他也撒了一路,市井消息又像长腿一样穿得飞快,不多时,无数商贩蜂拥而至,团团围在他们身后。等这一人一鸟挤出重围,便如两棵在节假日张灯结彩的装饰树,浑身上下坠满了叮铃当啷的小玩意儿。
瞧见孔宴秋的脸都被遮住,只能透过脖子上挂着的花环和面具的缝隙,朝自己无奈地张望,巫曦快笑得喘不过气来了。
“高兴了?”孔宴秋摇摇头,把东西都用芥子术塞起来,总算恢复到一身轻松的状态,“看你,脸都蹭花了。”
他给巫曦揩掉脸上沾染的油彩,总算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雕梁画栋,彩灯高悬,门匾拿金粉描着气派的“汇春楼”三个大字。白日明晃晃地照着街市,汇春楼前车水马龙,人声鼎沸,饭香酒香一浪一浪地涌出来,实在热闹至极。
眼见巫曦高兴地走进去,而门前的小厮都在忙着招呼别的富贵客人,竟全然无视,像没看见他俩似的。
孔宴秋的眼神淡淡地扫过去,手指有点发痒。
吃饭嘛,巫曦不在乎这点小小的瑕疵。没人招呼他,他便径直走到柜台处,脆生生地道:“掌柜的,我们来吃饭!”
为了防贼,那柜台打得又高又宽,孔宴秋尚且可以露出肩膀,巫曦就要踮着脚尖才能扒上去了。
柜台后面的人吓了一跳,伸长脖子一看,巫曦将掉在袖袋里的明珠弹子摸出一颗,放在柜台上,滴溜溜地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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