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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刚刚那套擒拿手……
操!
等等等等!
——不是?!
到底是谁他妈的,说他是什么小野模啊???
疆南整个人都处于震惊之中,半天都没缓过神,便已经被几个警员左右搡着,直接推走,走之前还不忘冲沈离这边大喊:“——你们以为能关我多久?!不就是个破摄像机?老子赔钱!我找律师!老子马上就能出来!”
话音未落,连个背影都不剩。
沈离也正要转身,想了想,还是叫住了老孙:“老孙,我能不能再问一句,关于疆南的证据,现在都找得怎么样了?能不能告诉我不违反规定的部分。”
老孙和一个沈离没见过的见习新人,一起停了下来,笑了笑:
“你这话说的,既然是钱行之报的案,你当然也算半个报案人,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作为报案方关联人员,你有权了解不涉密的进展——想听什么,你问。”
“黄驴会所的组织卖淫案。”沈离指节叩着车门金属框,发出规律的轻响,“今早经侦那边带走五百多人,疆南涉案程度?”
老孙又叹了口气:“嗨,现掌握证据显示,疆某没有直接参与组织买Y,基本都是他哥们在做,他进那会所,最多就是消费加享受。”
沈离眸光一黯:“那三年前的溺水案呢,有进展么?”
老孙摇摇头,那见习刑警接了话说:“这案子太难了啊,从立案到现在,不过也就三天不到呀——沈哥,听说您以前也是主办过很多大案的,像这种尸检都没做过的陈年旧案,哪能那么快?”
老孙也道:“根据小婷的口供,当年那个落水的女孩,大概率不是自己失足溺死,过失杀人的可能性极大,凶手也应该和wcc跑不了关系,只不过,应该也不是疆某。”
沈离眸光深重,点了一下头。
刑事拘留需满足“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要符合7种紧急情形之一才能拘。
而按现有证据:组织卖y,仅指向疆南的关联人,疆南此人未达刑拘标准;
涉嫌QJ杀人的溺水案,刚开始侦查,别说是没有证据指向疆南,连证明是QJ杀人的证据都完全没有,只是可能说,和wcc有关。
因此,疆南没有理由被直接拘捕,而是更适合……
成为一个撬动真相的杠杆。
于是沈离眼睛一眯,看了眼车里的司机,又拉着老孙二人走远了五六步,彻底避开那司机。
压低了声音,继续问道:
“所以这几天,领导批准启动《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了吗?”
这下,老孙立刻就点了头:“嗯,批了,通讯监控令也下了——这次疆南故意损毁设备的价值,确实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等放他出来之后,我们就能合法监控他后面的一切行为,跟谁打电话都能听他的。”
实习警眨眨眼,瞬间顿悟,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脉:"啊?等等?!所以节目组设置环节,故意不让他用手机,其实就是故意等他发飙的?我们按寻衅滋事拘了他,是为了再放他出去,然后合理监控他?!”
“对。”
实习警又挠挠头:“不过师父,我还是没懂,如果我们要监控他,也可以直接走254的条例啊?为什么还要逮他一次,再给他放回去啊?”
沈离面无表情地叹了口气,想起自己当时带赵荣和林洁,看了眼也在叹气的老孙,语气淡淡地解释:“……如果是普通地直接监听,那疆南顶多就是问一下会所为什么被封,根本不会提及到三年前的溺水事件。”
“是哦,没人会提……”小警察眼睛快速眨着,重新捋了捋:“所以,我们先等他自己寻衅滋事,这遭抓起来之后,表面让他的同伴以为只是普通的寻衅滋事,我们再反复询问他,指控他涉嫌三年前参与qj杀人!这样,等我们放他回去,监听他和别人的电话,他就可以左右乱咬,勾出更多的相关人员,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口供线索?”
“终于开窍了,”老孙敲了一下徒弟,“你小子真笨。”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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