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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服与眉眼处。他举目站在天地间,忽然记起就是在这样一个冬天,爹娘将他插上草标,领着他带到市场卖了。
时间过去太久,事情经历的太多,他早就忘记了爹娘的样貌。但他却依旧记得那几日爹娘待他极好。面容模糊的娘温柔地用粗糙手掌摩挲他的脸颊,给他穿干净的衣裳,还偷偷给他吃了一枚鸡蛋。
可他自小就聪明,与村里其他孩童不一样。面对如此反常的爹娘,他心中立即就有了预感。终于,在一天早上,阿娘抱着宋庆,哭着将他与阿爹送出门。他什么都没说,沉默着跟着阿爹来到一处拥挤肮脏的市场。
那时候天水和北辽在打仗,是乱世,但乱世也不缺权贵人家。他虽然瘦骨嶙峋,但依旧可以看出生的一副好相貌。人牙子对他很满意,给了他阿爹很好看的价钱。他被人推到墙角,用麻绳困住手,冷眼看着阿爹接过碎银子,顺着人流消失不见。
从此他再也没见过他的阿爹与阿娘。
他的运气说不上是好还是不好,那一日官府正好来挑选奴才进宫伺候。太上皇年轻的时候足够奢侈,宫里需要大把伺候的人,奴才不够就会到汴梁附近村镇挑选。他那时还不知道皇宫是什么样的地方,也不知道入宫代表什么。但他看着爹瑟缩惶恐的背影消失在世间,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也很快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这番处境。
因为没有钱,因为没有权,因为乱世之中,平头百姓命如草芥。
想清楚这一点,他很快调整好心态,以一种与周围哭闹孩童截然不同的冷静主动走向那队衣着华丽面白无须的人。
世上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他随一个说话刻薄的老太监入了宫,去了势,进到天底下权势最鼎盛的地方。他记得他爹姓宋,便自己给自己取了名字,然后就将半身扎在皇城当中。他打定主意,他不仅要活,还要活的很好。他看过世上最肮脏的烂泥,就想着往上爬,去看看最顶上的天。
感念老天垂怜,他实在是有搅弄风云的天赋。他阴狠无情,睚眦必报,憋着一股气一步步往上爬,手上不知沾染多少人命。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太监到一人之下的天子近臣、厂监督主,人人说他似豺狼毒蛇,守着嘴里的肉不放,他嗤之以鼻却从不否认,因为事实的确如此。他暗通方士,以丹药操纵蛊惑皇帝,他掌握厂监,不知牵扯多少利益往来......他做过的事,桩桩件件拎出去都要在正史上受后人口诛笔伐。
他和皇帝那个半疯的三儿子一起,做了皇帝手上最趁手的刀。
满朝文武都是他的敌人,他也早就做好有朝一日维持不了局面粉身碎骨的打算。无所谓,总归活着的时候风光,世家子弟、高官大爵,都要对他一个阉人谄媚逢迎,这就够了。
甚至直到今天,宋明德也不后悔自己做的决定。若是再要他选一次,他还是会毅然决然走向老太监。他骨子里天生有反骨,渴慕权势,叫他趴在地上看人,尤其是看那些满脑肥肠、凭着祖父荣光作威作福的官宦子弟,他是万万不甘心的。
酒气再次上涌,宋明德忽然踉跄一下,身形不稳,抬手扶在一面栏杆上。刺骨冰寒的冷意瞬间从手掌上蹿上,叫他脑中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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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在这么一瞬间,他忽然想到那日曹门大街坊市内,他穿着一身修竹衣裳跟闻遥走在街上的情形。
闻遥此人,胆大包天,分明与他不熟,却开口就叫他阿弟,几句话把那妇人哄得一愣一愣。
平白无故被人占了便宜,他当时自然不高兴,为着那句阿弟皱眉头。可如今站在深深宫阙中,漫天白雪从无尽天穹落下,洋洋洒洒落在他衣袍袖角,他又忽然陷入一种无端幻境中。
在这场幻觉里没有战乱、没有饥荒,他在清贫却和睦的家中长大。他很聪明,即便家中贫寒也学会了读书写字,替人写信抄书补贴家用。或许他还会和天下读书人一样,进京赶考考取功名。也或许他没有念书,而是积攒银钱做一些小生意。总归,他过得很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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