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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 我的鸟儿没了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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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我的鸟儿没了啊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来。

陈丽卿这个女人,从收集到的信息来看,暴戾丶嗜血丶顽固执着。

作为雷部三十六将之一,她极度的嗜杀,简直就像个狂躁症患者。

本要赚高衙内去割鸟的,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出了这样的岔子。

大个子默默退到了一边,将众人掩护在面前,只透过拥挤的人头默默观察。

果然,花花太岁的纨绣举动瞬间点燃了这位雷将的怒火。

她从怀里掏出两枝旧弦,摺叠着一把儿捏在手里,一脚踹翻高衙内,就往背上丶腿上用力鞭打,打得花花太岁一条青一条紫,血洇着往裤子外面渗出来。

那些个爪牙想要一拥而上,可陈丽卿炼精有成,几拳几脚就干翻在地,打断胳膊的打断胳膊,打断腿的打断腿。

无不躺地哀嚎。

叫在场所有人好不痛快,就差拍手叫好了。

这不比那些卖艺的百戏好看?

陈丽卿依旧不罢休,只一味折磨着高衙内,将他抽得满地打滚,嘴里连求饶的话都喊不出来。

见了血,陈丽卿心底的凶顽被彻底地激发了。

张开弓弦,往高衙内耳朵上一绞,竟然活生生割下一只耳来。

众人刚开始还在看热闹,毕竟是个漂亮极了的少女在殴打一群粗鲁的壮汉。

不管对错,你一群汉子欺负个「弱」女子,那就是你们的错。

可这耳朵一割,性质就不一样了。

大宋朝毕竟是法治社会,背地里你可以杀人放火,但光天化日之下岂能如此凶顽。

那高太尉哪里会罢休,我等在旁观看逗乐的会不会受到牵连?

溜了溜了!

真正急了的,还是管理庙会的官吏。

事情出在了他们辖区,脱身不得。

「杀人啦!」

也不知谁大喊了一声,人满为患的庙会瞬间乱了起来。

这时,一个身穿破旧道袍的中年人迅速挤过人群,一把抓住了陈丽卿的胳膊:「女儿,是爹。」

陈丽卿抬眼一望,双眸中微微泛着红。

「爹?!」

处于兴奋状态中的陈丽卿,眼神迅速清明了三分。

她望着手里染血的弓弦,张了张嘴:「我又失控了。

「不要急,我们先离开这是非之地。」

那道人一把抓着陈丽卿的手腕,便往外面走去,看他那稳健的步伐,破开人流的气力,绝对是个高手。

可在离去前,却是往大个子的方向看了一眼。

来不及多想,大个子也转身就走。

至于花花太岁,可就遭了老罪了。

先是被陈丽卿抽了个半死,左耳也被割了下来,又被有心人踹上几脚。

关键是有人总往胯下踹。

若是一两个也就罢了,这人一多,那不就成了一坨烂泥。

大个子迅速回到菜园子,将庙会前发生的事一说,王禹宽慰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出了意外。这意外也出得好啊!那花花太岁这次纵然不死,也去了半条命。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准备将林娘子一家送出东京城,你们也开始转移,只备乾粮和水,旁的不必携带,且在陈桥北岸等待我们。」

「诺!」

林娘子离京,最怕的就是高衙内阻拦,他背后的高俅高太尉,可是满城禁军最顶头的上司。

现在高衙内躺下了,生死不知,爪牙们必然惊慌,林娘子可动身出城。

早了晚了,都不好。

鲁智深的这些徒弟迅速离开,王禹望着面前的手绘地图,暗忖道:林娘子安全出城丶绿度母的银子到手,我就能向王庆出手了。」

四大寇之一的王庆,也不知能掠夺到什麽天赋?」

「这将是我最容易杀他的一次————

晌午刚过,一身头陀装扮的武松大步赶到了酸枣门外,到了菜园子拿起水瓢就灌了起来。

八月的天,秋日的老虎。

武松赶路又急,自然燥热。

「哥哥,佛器珠宝已经到手了,共计有两万三千八百两,通过和尚的手运到京东路,此刻杜兴丶李四已经出了城。」

接着又往身上浇了两瓢水,露出那身油光顺滑丶小麦色的肌骨,这才感觉痛快。

「且等智深的消息,二郎你先填一填肚子。」

王禹打开桌子上的竹罩,露出一桌子的美食。

「好!」

炊饼丶羊肉丶新鲜的瓜果,武松吃了个肚圆,然后躺在阴凉处,养精蓄锐。

等太阳略有些西斜,大约下午四点来钟的时候,胖大和尚终于赶了回来。

「真是饿死洒家了。」

抓起桌面上的饭菜,鲁智深便大口吃喝起来。

「张教头————弟妹,都送过了陈桥。城门口确实有刁难————」

咽下一口羊肉,智深说道:「按照兄弟的吩咐,动用银子解决了。在陈桥和杜兴兄弟等人相遇,洒家这才赶了回来。对了,那花花太岁现在如何了?」

「生死不知,还割下了一只耳。」

「可惜,没亲手手刃了那厮,为林冲兄弟报仇。那我们现在怎麽办?」

「高衙内那里不必再理会,有人帮我们解决了他,省去了很多手尾。」

王禹也小口吃了起来,说道:「前些日子,我让张三李四收集那副排军王庆的消息,实是答应了一人,要帮他报仇雪恨。还望兄弟们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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