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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穷人看病分文不取,副业就一个字——偷。此人无亲无故,无敌无友,故而无牵无挂,无忧无虑,自诩“万事空空,不受人间八苦”,江湖人称“不苦和尚”。
“没错,就是那老贼。”
“那......那小乞丐岂不是野猫?!”
野猫,没爹没娘,喝兽奶长大,两三岁开始浪迹江湖,年纪小小就练得一双快手、一颗狠心。六岁时,因不苦和尚救其性命,便认其为师父,追随左右。不苦和尚也看好他,认定这小后生是偷儿界的明日之星,还用自己的俗姓给野猫起了人生中第一个名字——丁小丁。
“没错,就是那小贼。”花月笑道,“这下不气了吧?”
遇到两个江湖怪盗,只被偷了一回,简直太划算了,柳春风又惊又喜,忙问:“他们人呢?”
“住在城外一间破庙。”见他此般神情,花月怕他好了伤疤忘了疼,提醒道,“他们才刚骗过你,你可别忘了。”
此时的柳春风哪还有半句怨言:“他们偷盗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买药救人。花兄,”他兴奋起身,桌上的信也不管了,“走,咱们也去庙里住。”
花月叹口气,把他按回椅子上:“别急,他们明日也往南走,与咱们同路,明日一早再见不迟,何况,庙里蚊子多,多到能把你吃了。”
说到蚊子,浑身的蚊子包又开始发作了,柳春风挠着痒痒道:“那行,明早咱们醒来就去找他们。”
“说了别挠了。”花月再次拿开他的手,“我给你的药水,沐浴时用了么?”
“还说呢,你那药水一点用都不管。”越挠越痒,越痒越挠,柳春风闷闷道,“蚊子为何专咬我?走路咬我的头,睡觉咬我的腰,上茅厕咬我的......哼。”
“要不,我帮你再抹些止痒的药水吧。”花月从包袱里掏出一个白玉长颈小瓶。
“这又是什么药水?”柳春风一脸怀疑地接过小瓶,打开瓶盖闻了闻,一股掺和着药香的薄荷凉气直窜脑门,呛得他连打了几个喷嚏:“阿嚏阿嚏阿嚏!”揉着鼻子问,“这回......这回管不管用?”
“我的药都管用。”花月道,“但这药须得等上片刻方能见效,抹上后你不要用手挠,忍一会儿就不痒了。”
“行吧,再信你一回。”柳春风将信将疑。
“我帮你抹吧,你去床上趴好,再把......再把衣服脱了,”花月莫名紧张起来,心虚地加了一句,“背上包你够不着,只能我帮你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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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半年多的交情,柳春风不似以往拘谨,他走到床边,脱得剩下里衣,乖乖一趴,回头道:“只抹脖子、后背和后腰,屁股上我要自己抹,你可别趁机偷看我屁股。”
“知道,你屁股金贵,上面印着藏宝图呢。”花月将他脑袋按下去,“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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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信部分内容需要用在第二封信,所以第一封(101章)信做了些更改。
下周还有三章更新,谢谢大家!
晚安!?
第107章 第十章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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