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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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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角落,只是鸡圈空了。

熟悉、又陌生。

这是白毓臻曾经的家。

昨晚下了一场雨,村民们在经历忙碌的抢收工作后,累得倒头就睡,除了个别人家的烟囱里冒出几缕白烟,村子里是难得的安静。

“吱呀——”白毓臻推门走了出去。

沿着雨后有些泥泞的路,他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路上碰到一只小狸花,想着大概是几家轮流投喂的,他跟在对方身后,不知不觉间眼前豁然开朗——那是村子里的庄稼地。

小狸花不知跑去了何处,白毓臻站了一会儿,抬手扇了扇热得有些微红的面颊,才抬脚朝着东面的庄稼地走去,那里有他死去的村长爹的地。

太阳逐渐大了起来,日光照在薄薄的眼皮上,白毓臻忽然有些后悔出门没有戴上那顶杂物间的旧草帽了,于是他只好抬起手臂用以遮阳。

青年本就生得白,日头一照,露出的手臂简直白得发光,尤其路上还只有他一个人走,此时便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田埂上的路有些不平,他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四周,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大片大片的庄稼地连在一块,走着走着,白毓臻也逐渐迷糊起来,先前要找地的想法本就不强烈,此时更加淡了。

“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吧。”

这样喃喃自语地安慰完自己,他也走累了,便就近找了个大树随意坐下。

风吹过庄稼地,给树下的青年带来了一丝凉意,手背贴了贴微烫的面颊,白毓臻低头看着脚边不知名的小花,慢慢抱住自己屈起的双腿,将下巴抵了上去。

直到此时,他才清晰又真实地感受到:他已经离开这里两年了。

——从被丁绍元带走,到自己一个人回来。

黑软的发随着垂头的动作散落在额前,树下的青年安静地眨着眼,有些出神——直到身后传来一道有些凌乱的脚步声。

脚步声近了,又慢下来,最终停下。

风吹动头顶的树叶簌簌作响,白毓臻似有所感,转过头去。

来人个子很高,脊背宽阔,古铜色胳膊上的结实肌肉充满了力量感。随着视线上移,那张脸也逐渐映入眼帘,鼻子高高挺挺、嘴唇抿得僵直,粗眉大眼、寸头干净利落,是村子里的姑娘们看了都会脸红的长相。

但这些都比不上,那双看向他时,黑沉沉深邃的眼眸。

白毓臻张了张唇,良久,声音暗哑,“巡哥,好久不见。”

那道落在自己身上沉甸甸的目光依旧没有离开,而是在话音落下的时候近了一步——

伸来的手令青年下意识想要躲闪,却在视线触及男人手掌上粗糙的厚茧时生生止住。

触上脸颊的宽厚手掌触感微喇,白毓臻仰着脑袋,直到炙热的拇指从额前滑到鼻尖,再到嘴唇,他轻声开口:“巡哥,是我,珍珍。”

“我回来了。”

颊边的手一刹猛烈地颤抖,于是青年便也抬起自己的手,一抹雪白慢慢覆上男人的手背。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瞬,直到对方收回了手,就在白毓臻以为他要离开的时候,男人朝他比了个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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