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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晶晶的,眼底的惊艳藏也藏不住,甚至在他讲解文章故意倾身靠近时,捏着笔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在他似有所感地赶在前一刻退回原位后,还有些隐隐的遗憾。

这一点很快被家里的其他男人察觉,一次,在青年醒后模糊不清的时候,陆嗣不知道去哪里也搞了一副眼镜,故意在小猫面前晃啊晃,见把人的眼神勾得游来游去后,故作不经意地挨近,一下就被凑上前的白毓臻吻在了颊边,成功得到了一个香甜的吻。

一整天,陆嗣周身都在冒泡,宋知衍和江巡还好,对前者来说,这种低劣的手段只是暂时的,他心中清楚,真正透过“戴眼镜”这个行为吸引到青年的,是自己身上那种富有学识、对书本侃侃而谈时的“高知感”,陆嗣……充其量只是东施效颦。

而后者——终其一生,江巡只想做好一件事:那就是陪在乖宝身边,直到死亡将两人带往另一个永恒国度,在那里,他、乖宝、他的爹娘、乖宝的爹娘,他们永远在一起。

若说实在有谁被刺激到了,那也只能是丁绍元了。

留在村里的这段时间,除了对白毓臻进行“死缠烂打”的攻势,他还在做另一件事:了解曾经的“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与青年有关的一切。

终于恢复记忆那天,是新年的钟声敲响,他们在院中,听着村里其他人家传来“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不远处的陆嗣跑回来,咧着嘴,手中火柴燃着一亮一亮的光。

耳朵被一双温热的手掌捂住,庆贺新年的鞭炮声中,白毓臻听到耳边传来的一道轻笑声:“珍珍,宝贝老婆,谢谢你再一次选择了我。”

而真正恢复全部的记忆,时间已经来到了1983年,那一年,第一届春晚上了大荧幕,在一派欢声笑语中,彼时已经成为丁氏集团董事长,正值壮年,连续几年被帝都圈子评为“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的丁先生看了看身旁在开着暖气的客厅中随意身着一件米色毛衫的爱人,眼神的爱意几乎要满溢出来,他想了想,在电视里跨年的倒计时中,还是将“我做了一个梦”的话咽了回去。

命运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让帝都丁家的一个男婴从出生就注定要顺风顺水过完一生,金汤匙在含住的那一刻就未曾掉落,“丁绍元”三个字是这个世界的天道所需要的气运之子,作为“主人公”,下乡的名单分明没有他。

但故事就这样偏离了轨道,于是一下车的丁绍元便看到了那个令他一见钟情的少年,少年名叫白毓臻。

“白毓臻。”真是好听的名字。

从此,原来故事中的路人甲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姓,他鲜活、美丽,令“主人公”神魂颠倒,甚至将他原本应该在一个黑夜突发急病的村长爹及时送到了城里的医院,因此避免了父子未曾见到最后一面的遗憾。

直到丁绍元回到原本故事中属于他的主阵地帝都的时候,那个被称为“天道”的东西才惊觉,他本应该在走上人生巅峰、获得一切后看淡人世间、孤身一人老去的“主人公”生出了柔软的血肉。

那个在他身边的少年是谁?

脱离了掌控的感觉让它很不高兴,于是,那句[我不是你命定的爱人]成了缠绕丁绍元无数个日夜的噩梦。

直到一场车祸的到来——身为主角,不经历磨难怎么能成长?

醒来后的男人患上了间发性失忆症。

而在经历了忆起、忘却,循环往复、近乎割裂的日子里,丁绍元再次找回了他的爱人——在那个天道一怒之下引起的暴雨洪水中,尽管处于失忆的状态,他仍然将他的手牵起。

主角有了剧情之外的情感——这当然是不被允许的,而在不能伤害气运之子的前提下,要想消除这个变数,自然只能从那个变数身上入手。

于是在天道的引诱中,白毓臻踏入了那条河流。

当丁绍元失魂落魄地见到溺水的爱人时,他笑着,眼睁睁看着手腕蜿蜒的鲜血被对方饮下,眼神中疯狂交织着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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