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无罪之证(1 / 2)
李城守却是一挥衣袖,止住了下属。
他转眼望向陈末。
陈末瞬间觉得头皮发凉,抬眼向楼上看去,只见李城守那双看过来的眼睛却是如同藏了深渊一般,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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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且继续说。」
「陈末之父母,是道历八千一百三十二年被押解至泰安府的,同年天子敕令特赦。今日烦请问在座诸君,既赦之民,何来之罪?既非有罪,草民又岂是贼子?更何况启律中载有明文:『窃货曰盗,害身曰贼。』,今草民手刃者,是窃国谋反,十恶不赦的罪人。」
「国法之下,已有明言,旦凡有谋逆之人,杀之非但无罪,更是有功。此二人既非启人,亦非人也,故草民并非是这位大人说的贼人。」
此时属官在一旁急忙插话。「大人,城中并未发过此类缉捕文书,此人信口开河,应该罪加一等。」
李城守摆了摆手,他站在那里一时之间竟分不出喜怒。
「无妨,让他继续说。」
「家父陈凌晖是于道历八千一百三十四年杨都山血战时殉国,家母王氏,性格娴淑,在灵犀县中不顾寒暑,帮工九年半,才能抚养我至十二岁,十二年来,未曾听过有何罪状,启律有言,有罪便办不得路引。有了路引,家母才带草民前来白山城定居,只盼草民能尽快突破蜕凡考上道院,今至白山城城南不足半年,家母日日勤于帮工,力图生活,奈何城南一地除却国税,私赋更甚。」
「还教大人详知,凡在城南生活之人,无不受这葛衣帮盘剥,葛衣帮众人巧取名目,但凡百姓,无论年龄大小,每日每人便要收取六钱,如此一年,每人便要向其缴纳二两白银。启国税,男子一年尚且一银半,女子一银,十到十五岁不足百文,其私赋之重,竟远迈国税,一个国家,在这白山城城南之地便要分两种税赋,他们这不是谋逆,这是什麽?」
「家母帮工一日所得不过三十几文,国税需先缴四文,葛衣帮又去十二文,所剩仅馀十六文,若是买些陈粮杂米,姑且能满足一日之需。可一日未有帮工,家中便要倒欠葛衣帮十二文,来此不过四月,葛衣帮印子钱数十倍于官府,仅每日缴纳所欠银钱的债务翻滚,便已高达八两之巨。国税尚为民忧,大王时有减免,这种私赋难道竟要严于国法吗?」
「还有,这葛衣帮众人为催债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在乡里横徵暴敛,抢掠民女,买卖丁口,滥杀无辜。他们行悖国法,简直就是畜生。不足半城之地,竟蓄有私兵千馀,上置天子于不顾,中蓄私兵而弃国法,下又不仁而虐万民,这种人,难道还能算是人吗?」
「既是如此,何不报官?」一远远看着的裴继峰第一次开口,他的声音极为平淡地问道。
「怎麽能没报呢?城南那座署令的登堂鼓就敲了三次,只是每次吏员听闻此事便搪塞署令大人不在,让我们容后再报。」
「可当我们回家之后,那个张远便会带这二人前来屋中打砸丶威胁丶暴打丶恫吓,不知先生遇此事会作何想,家母与我皆是凡人,遇此三次便已然是万念俱灰。」
裴继峰沉吟一会,开口道。
「若事有不平,便问手中剑。剑若未得鸣,便向邛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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