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公堂对峙(2 / 2)
崔琰急得上前一步,嘶声道:「明府,这分明是他狡辩!我骂的是他,又不是他母亲!」
李宥闻言,忽然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彻骨的冷意。
他转向崔琰,一字一句道:「崔十二郎,你自称清河崔氏,世代诗礼传家,可知《孝经》有云?」
崔琰一愣,慌乱道:「什丶什麽?」
李宥朗声道:「《孝经?开宗明义》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又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他顿了顿,目光直视崔琰,声音陡然拔高:「你骂我『野种』,便是骂我父母所生非人;
你骂我『外宅儿』,便是骂我阿郎行止不端丶家风不正!
我身为人子,我受辱,便是父母受辱,此乃人伦之理,天下共识!」
李宥未曾停歇,深吸一口气,继续道:「更何况,家父乃当朝中书侍郎丶同中书门下三品,爵封广平县男,位列宰辅,天子近臣。
崔琰当街辱骂宰相之子,更以『野种』『外宅儿』这等不堪之词,诋毁宰相清誉,这已非私怨,而是辱及朝廷命官,藐视朝廷体面!」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张敬安瞳孔微缩,拿着惊堂木的手微微一顿,神色愈发凝重。
阎伯舆原本漫不经心的目光,也骤然落在李宥身上,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与兴味。
李宥不给众人喘息之机,继续道:「县令明鉴,《唐律疏议?斗讼律》有云:『诸詈祖父母父母者,绞。』
虽崔琰所詈非学生祖父母丶父母本人,然詈人子孙,即是辱人父母,此乃律法精义,亦合人情常理。
更何况家父位列宰辅,崔琰当街辱骂其子弟,言辞污秽,若传扬四方,必损朝廷体面,按律当加重论处!」
崔琰脸色煞白如纸,嘴唇哆嗦不止。
他乃家中幼子,自小被父母宠坏,从未经历过这等阵仗。
被李宥引经据律一驳斥,竟成了自己犯了辱及朝廷命官的大罪,吓得肝胆俱裂,想反驳却不知从何说起。
李宥又转向张敬安,重重叩首道:「明府请鉴,学生今日动手,非为私忿,实为护父护母。
若坐视父母受辱而无动于衷,便是不孝;不孝之人,又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这话说得铿锵有力,堂中再次陷入寂静。
张敬安捻须沉吟,神色间满是思索。
这时,一道温和的声音缓缓响起,打破了沉寂。
「张县令,老夫可否问这位小郎君几句话?」
张敬安转头一看,开口的正是阎伯舆,忙起身拱手道:「阎长史请便。」
阎伯舆放下茶盏,目光落在李宥身上,既有几分审视,亦有几分难掩的兴奋。
他虽出身儒家,自幼却偏爱刑名之学。
然本朝风气,儒道为尊,刑名之术多被视为「末流」,甚至被士大夫斥为「刻薄寡恩」,难登大雅之堂。
世家子弟皆以研习《诗》《书》《礼》《乐》为荣,潜心刑名者,往往被视为异数,遭人非议。
今天这小子,不过十四五岁年纪,身陷公堂却临危不乱,引《唐律》丶据人伦,字字切中要害,那份对刑名之学的通透与娴熟,竟比许多成年官员还要精深。
这般奇才,不囿于儒道桎梏,敢潜心研习这「末流之术」,竟让他起了几分相斗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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